关键词: 招教考试
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7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引进名额17名,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任教经历,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
4.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考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南岸、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学校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且具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荣誉称号者;
4.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5.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报考李端镇、牟坪镇、宋家乡、李庄镇、南广镇、菜坝镇、明威乡、宗场镇、邱场镇、高店镇、金坪镇、凉姜乡、思坡乡、赵场街道、象鼻街道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4.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6.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本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任教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对应的获奖文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
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7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以上材料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
音乐教师岗位:技能测试+说课;学前教育岗位:综合技能测试;其余学科均为说课。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总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2:00,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见通知综合考核通知单,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
(三)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考核合格者,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对引进工作各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均不予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引进人员须在2017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调动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image.cpjj.cn(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http://image.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附件:1.翠屏区2017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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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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