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50个,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翠屏区面向全国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近三年(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从事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岗位,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
4.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所有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市(地、州)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市(地、州)级现场赛课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所有年限均指周年。如报考岗位年龄限制为40周岁的,计算截止时间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本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任教证明(注明岗位)、相关荣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
⑶填写《翠屏区2017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后予以登记报名。
以上材料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费5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8:4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7月5日前在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网(image.cpjj.cn)、三江人才网(http://image.ybrc.gov.cn)上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综合考核。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低控制分数线,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低分数控制线以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中入围人员低笔试成绩为准。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
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说课;
学前教育岗位:综合技能测试;
其余学科均为说课。
3.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
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2: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领取,并缴纳面试费80元。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见通知综合考核通知单,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
(四)加分:
1.加分时间段:2012年以来至今所获相关奖项;
2.加分总额:高不超过6分;
3.加分项目及标准:
(1)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县(区)级加1.2分、地(市)级加1.8分、省级加2.4分、国家级加3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高层级加分。
(2)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1.2分、地(市)级加1.8分、省级加2.4分、国家级加3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类别称号不累计加分,只按高层级加分。
4.申请加分时间、方式: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2:00,考生到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进行申请,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提供申请加分项目的证书、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加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岗位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取消聘用。
(七)选岗及递补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拟聘用公示前,可根据该岗位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在公示期或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须于2017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image.cpjj.cn(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http://image.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31—8237647 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附件:1.翠屏区2017年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7年翠屏区面向全国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3.翠屏区2017年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加分申请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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