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3日18:0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
山东教师招聘交流群:178749731(群内定期分享招教特岗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昌邑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共12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昌邑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制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以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微信扫描简章后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3日18:00。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的,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此次公开招聘报考资格。 对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空缺的岗位计划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浏览招聘简章发布网站,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审查时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审查地点:山东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号,昌邑市外国语学校文体活动中心)。 携带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打印的《昌邑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 3张。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弃权。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3、笔试 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4、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高分、一个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低分数线,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其他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4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确定人选。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侧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image.changyi.gov.cn/wzq/rsj)和教育局子栏目(http://image.changyi.gov.cn/wzq/jy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选岗人员须具备与岗位相应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新招聘教师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聘用人员报到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低服务年限,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低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昌邑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有关本次招聘的后续信息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子栏目(http://image.changyi.gov.c n/wzq/jyj)发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昌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36-7217052 附件:1.昌邑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2.昌邑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 邑 市 教 育 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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