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21名)

来源:时间:2017-04-14 17:57:57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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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4月25日
推荐QQ群: 27770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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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2017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是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园区管委会与天津市南开中学合作共建。学校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昭慧路2号,用地面积约108亩,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7年拟招聘教职工21名,其中:
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
中学语文教师2名,中学数学教师2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中学历史教师1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中学思想品德教师1名,中学生物教师1名,中学生物实验员1名,中学信息技术及学校网络管理教师2名,中学体育教师1名,中学音乐教师1名; 
会计2名。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以及相关岗位在职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研究生报考者的本科专业须在本科专业列表范围内。
7.学科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有关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须在报名时取得。
8. 2017届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7年4月21及以后出生),在职人员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7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9.在职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者没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但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官网发布。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image.tj.hrss.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image.tjtalents.com.cn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官网:image.thep.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image.tjtalents.com.cn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开始至2017年4月25日17:00结束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开始至2017年4月26日17:0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4月26日17:00之前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至17: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5月4日9:00至5月5日17:00。
(四)考试
1.笔试
时间:2017年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会计学综合知识》。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3日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 
(3)教师资格证(尚在报考过程中的,提供报考证明及已通过科目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录用);有关岗位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
(4)2017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和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5)在职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及教龄或工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教师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 
二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生物实验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生物实验操作。考生按现场给出的生物实验题进行实验设计及准备与操作,由考官根据操作情况给出分数;
二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会计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得出考生的面试总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总分高分和一个总分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总分累加平均,为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image.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五)体检
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政治审查与岗位实践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image.tj.hrss.gov.cn)、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官网(image.thep.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九)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28626110

监督电话:022-88510163

附件:《2017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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