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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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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学科结构失衡的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经研究,2017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5名(其中中学15名、小学70名、幼儿园5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表)。现将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4.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中学教师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学体育学科岗位条件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福建生源地毕业生。 (2)中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条件为:普通全日制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福建生源地毕业生。 2.小学教师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科岗位条件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福建生源地毕业生。 (2)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学与技术、特殊教育学科岗位条件为:普通全日制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福建生源地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教学岗位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条件为: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学制三年)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且获得国民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福建生源地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与方法 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k.eeafj.cn)进行报名和交费,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填报准确的个人报名信息(幼儿园教师岗位分为A类和B类,报考时须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报考类别:“A类”或“B类”)。网上报名后要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3.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和我县组织的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公开招聘程序。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4月15日下午在规定时间向考生开放考点,考生熟悉考场。笔试安排在三明市政府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本人应于2017年4月10日8:00(系统开启)-16日9:0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3.考生可于2017年5月1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比例为1:1。若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面试人选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合格线由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确定)才能聘用。 3.加分。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符合加分条件享受加分资格的报考者,应在2017年5月17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向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尤溪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医院为县级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县教育局组织聘前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1.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尤溪教育网(网址:image.yxj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县教育局届时公布的具体聘用学校岗位。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尤溪教育网(image.yxjy.ne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8-6324826(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纪律要求 1.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县委编办等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尤溪县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598-6337930。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 尤溪县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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