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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教考试
关于东阳市公开招聘2017年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与计划 (一)报名要求 1.语文、音乐、体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学科限金华市户籍,其他学科均限东阳户籍(以户口簿为准,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有户口迁移记录)。 2.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各学科教师(面向代课教师招聘除外)均限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初中各学科教师(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或非师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小学(包括特殊教育,但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向代课教师招聘除外)各学科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或非师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民教育学历,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向代课教师招聘、幼儿教育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国民教育学历。 5.专业要求: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他学科面向社会招聘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学科为准,2017年应届毕业生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选择学科。 6.教师资格证要求:2016年(含)以前毕业生(国家211工程大学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家211工程大学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允许在录用后一年内(起始时间从录用报到时间算起)取得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一年后未取得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7.面向代课教师招聘要求:东阳户籍,于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国民教育学历,且2016年下学期在本市公办学校代课,在我市公办学校总代课时间在4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相一致。 (二)各学段招聘计划 初中段(见附件2) 小学段(含特殊教育)(见附件3) 面向代课教招聘(见附件4) 幼儿教育(见附件5)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学科以笔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系统(http://zp.dyedu.org/zp/login.aspx),按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相应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图片)上传,待网上资格初审成功后,将网络自动生成的《东阳市2017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书面打印并本人签名,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须一致。 2.考生将志愿直接填报到具体学校(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城区幼儿教育学校不需要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2月5日(正月初九)。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汉宁西路252号)。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东阳市2017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名);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即现场确认后一天,现户籍迁移就读高校的考生凭户口簿迁移记录)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6年(含)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面向代课教师招聘还需提供曾代课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以学校为单位,证明中须写明具体的代课时间); (8)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现场拍照; (10)收考务费111元/人(收费标准与自学考试相同)。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随带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月24日将报名及志愿情况在东阳人才网和东阳教育网上公布,3月3日允许报名人员调整志愿(不跨学段、不跨学科)一次,地点在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3月10日公布调整后志愿意向情况。 (三)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在《东阳教育网》(网址:image.dyedu.org)、《东阳人才网》(网址:image.dyrc.gov.cn)公布。 (四)考试 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以笔试(闭卷)+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以笔试(闭卷)+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1)教育基础知识,10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2)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 3.考试安排。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省考试院未组织笔试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与其他科目一致。考试设置均与自学考试相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公告(浙江省考试院网址:http://image.zjzs.net/)。考试成绩在《东阳教育网》上公布。 4.试讲(技能测试):在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公布后,以招聘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信息、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社会、小学信息、特殊教育以1:2的比例,初中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面向代课教师招聘以1:1.5的比例,小学语文、幼儿教育以1: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30%+试讲(技能测试)×40%。 6.2017年4月13日—14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在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7.考试说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公告(浙江省考试院网址:http://image.zjzs.net/),省考试院未组织笔试的科目另行公告。 8.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7年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五)体检、考核(政审) 报考人员须参加体检及考核(政审)。中小学(包括特殊教育)招聘体检标准按《普通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幼儿教师招聘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考核按东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执行。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1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按1:1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从录用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的人员中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各门学科按总成绩分别划定低录用分数线(按该学科的第一名成绩的70%确定低录用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聘计划数择优录取,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学科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 (2)某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总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 (3)根据城区学校招聘计划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生。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未能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果个别学校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录用时,在录用人员(达到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在非城区学校岗位中选择就业。 (4)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试讲(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以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2.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规定日期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公示期满后,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7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7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5)体检不合格的。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特殊教育学校参照非城区小学进行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用等执行。 3.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教育网》、《东阳人才网》,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或86655732,监督电话:86092193。市纪委监督电话:8609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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