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二[201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式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6号)精神,现将兴和县2016年招聘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志愿者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专业不限)、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均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共计68人)
赛乌素镇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9个,共12人。
大库联乡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15个,共18人。
团结乡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7个,共9人。
店子镇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8个,共10人。
大同夭乡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6个,共8人。
张皋镇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5个,共7人。
鄂尔栋镇中心学校所辖支教点2个,共4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12日
2.报名地点:兴和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74-72108120474-7210815)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本人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携带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三证”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填写支教点志愿。
四、考试与岗位分配
审查合格后,领取《学前巡回支教准考证》,统一参加兴和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时间:1月14日上午9:00—10:30,考试成绩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和教科体局公示栏公布。考试成绩在前68名者按教科体局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如面试、体检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面试、体检。
面试、体检合格者全部录取(未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并确定所有被录取志愿者的支教点。教科体局有权根据填报志愿情况结合本县学前教育需求,对被录取者填报的志愿支教点进行调剂。此结果将于1月17日在兴和县政府网站和教科体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按教科体局通知时间签订《兴和县2016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未按时签订服务协议者视为放弃。
五、巡回支教志愿者待遇及相关政策保障
1.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资金来源:其中中央财政每年每人补贴1.5万元。
2.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一年(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且本次服务与过去服务经历不发生任何联系,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
六、招募后的管理
1.巡回支教志愿者实行公开招募,合同管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任用公示、集中培训以后,由兴和县教科体局与应募人员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协议书,上岗支教。
2.巡回支教志愿者在任期内,由兴和县教科体局对其进行年度跟踪评估与考核,并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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