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通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通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12人。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二)岗位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4.限招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户籍不限。
5.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
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采取提前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提前报名
提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上午11:30。
提前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和《通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递交或发送电子邮件(请在标题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报考岗位)到通海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即可完成报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镇西街80号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邮编:652700);E-mail:rs3801968@163.com;联系电话:0877-3801968。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19、20日星期一(西南大学)
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四川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22、23日星期四(云南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方式:通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招聘考
核小组到达大学后,组织现场报名。①已经提前报名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考核小组再次确认报名。②未提前报名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考核小组报名,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普通话等级证、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填写《通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3.根据招聘指标完成情况,适时调整招聘岗位数及校点,具体招聘岗位数以校园招聘现场张贴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招聘考核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试讲考核办法进行,根据人员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若某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的比例,则此岗位根据人员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加考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试讲。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试讲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试讲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试讲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报名咨询电话
通海县教育局:0877-3801968通海县人社局:0877-3029122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海县教育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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