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09日至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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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华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新华中学,始建于1914年,初名天津私立圣功女学校,目前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天津市首批示范高中校,中华百年校、中国百强中学。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7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岗位为中学语文、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教师各1人,历史、电教教师各2人。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各岗位要求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7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正在备考者先参加招聘,如截止到公示和报批备案阶段前,不能提供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佐证,将视为自动放弃);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7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image.tj.hrss.gov.cn)、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image.xinhuaedu.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13日;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image.tjtalents.com.cn)
要求:教育经历由高中开始填写。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16日(体育教师岗位网上初审,专业技能测试当日现场资格审核);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天津市新华中学院内;
资格初审分学科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当时学校的通告。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审核材料:
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②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2017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③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件;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应聘不同岗位人员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①应聘体育教师岗位人员直接进行网上初审,审核截止时间12月15日。现场资格审核于专业技能测试当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须携带前文罗列审核材料)。个人需保证网上提交信息真实准确,如专业技能测试当日现场资格审核发现信息有误,将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②应聘教师岗位(除体育教师岗位)的外地院校在学应聘人员如确有困难,可以通过报名网站申请于笔试当日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见学校通告)。个人需保证网上提交信息真实准确,如笔试当日现场资格审核发现信息有误,将取消笔试成绩,造成损失个人负责。提出申请人员可以于12月15日在报名网站查询到通过审核。
3.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通过审核后,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12月16日12:00;请于12月18日8:00至20日12:00打印准考证。
除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12月20日12:00之前完成网上缴费;请于12月21日8:00至23日12:00打印准考证。
缴费截止后2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1.第一类岗位考试
(1)笔试(初定12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教师面试分两部分。一是答辩,应聘人员参加活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参与活动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二是模拟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示综合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前到后确定考察人员。
2.第二类岗位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含现场资格审核,初定12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准考证指示时间,持准考证和审核材料(详见前文)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考核项目包括双杠、技巧、跨栏、篮球及排球五项。各项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①双杠
男生:跳上成分腿坐——分腿坐前进一次——支撑后摆转体180成分腿坐——后摆下;女生:跳上成分腿坐——分腿坐前进一次——支撑后摆转体180成分腿坐——前摆下
②技巧
男生:直腿后滚翻——头手倒立——前滚翻跳起转体180度——侧手翻;女生:前滚翻成直腿坐——肩肘倒立——单肩后滚翻成单膝跪撑——跪跳起
③跨栏
男生:起跑接连续跨三个栏。栏间距8.5米,栏高84厘米;女生:起跑接连续跨三个栏。栏间距7.5米,栏高76.2厘米
④篮球
半场行进间三步上篮往返计时(男女相同)。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篮筐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球回到原起点时停表。
⑤排球
按照报名顺序两人一组进行垫球考核;两人一组进行传球考核。(两项考核均男女相同)
各项目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受伤。
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包括说课和进班授课。针对我校提前通知的授课内容先说课:应聘人员面向考官,讲解指定授课内容的教学设计,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将指定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测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示综合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前到后确定考察人员。
3.第三类岗位考试
(1)笔试(初定12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答辩,应聘人员参加活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参与活动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二是个人作品展示,应聘人员现场演示讲解自己的作品,并回答考官针对作品的提问,由考官根据展示讲解情况给出分数;三是实际操作,应聘人员当场抽取考试题目,进行现场实际操作,由考官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测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示综合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前到后确定考察人员。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第一类岗位的考察,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教育主题,面向学生群体,组织现场主题教育活动,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
第二类岗位的考察:组织体育活动或指导专业队训练,由考官根据表现情况给出分数。
第三类岗位的考察:参与学校具体工作,由考官根据表现情况给出分数。
考察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本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等额递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本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经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本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22)23288278
监督电话:(022)23247780—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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