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建设一所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清远市清风学校是清远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专门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转化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工作经验者优先。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清风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l.com/gdqyqfzp2022/)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考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2〕21号),受疫情影响地区,实施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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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专门教育等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方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必须提交的资料
1.《清远市清风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相片或粘贴证件照片,由本人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交);
4.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交);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交)。
(二)注意事项
1.国内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者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
5.若报考者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等情况,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6.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各环节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14天前每天申报“粤康码”“行程卡”,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48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具体防疫措施按清远市疫情防控部门实时要求为准。
十、有关说明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3361740丘老师(清远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63-3361196
附件: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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