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8月9日、10日
目前我县城区学校学生占比逐渐加大,城区学校师资普遍欠缺。为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顺利,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需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45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上述小学岗位中,实验二小体育岗位如无人报考,岗位计划调整至英语学科,园区中心小学体育岗位如无人报考,岗位计划调整至数学学科。
三、选调条件
1.教龄条件
①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根据《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特岗教师被聘为正式教师后,3年内不得调入县城学校”的规定,特岗教师须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6周年)方可报考。三定向教师按合同协议时间执行。
②通过绿色通道回县任教的教师,累计教龄不少于5周年且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3周年方可报考。
③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教师须在本校任教满5周年方可报考。
④民办高中的在编在职教师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累计满5周年的(特岗教师需满6周年)可报考初中岗位。
2.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民办高中在编教师本次报考不限年龄。
3.学历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初中的教师只可报考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或近三年本人任教了(至少有一年教学成绩)的初中学科岗位。民办高中的在编教师只可报考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近三年本人任教了(至少完整一学年)学科的初中学科岗位。小学的教师只可报考小学岗位,其中报考小学体育岗位的教师,须有小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①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被县教育主管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②近三年中有一个完整学期请病假的,或一学年中请事假(含离岗)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四、选调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的55%、教学成绩得分(满分33分)、学校评价得分(满分3分)和奖励加分(满分9分)四项综合评定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应专业的教材教法,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材教法占20%,考试时间2小时。
(二)教学成绩计分
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特指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法、历史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以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和毕业会考为准,由教培办核查统计。未列入上述科目选调岗位的教师不考核教学成绩。
1.教学成绩以近三年的为准,每学年各11分。具体查看报考教师各学年下学期的期末统考成绩(含中考和小考)。
2.成绩计算办法:
(1)初中七年级的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法、历史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八年级地理、生物教师查看学业水平考试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九年级的教师查看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其中平均分占5分、优秀率占3分、及格率占3分。
计算时对照该年级该学科全县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计分。报考教师的平均分(折算成百分制)达到该年级该学科县平均分(折算成百分制)计2.5分,每高出全县平均分1分加0.25分,每低1分扣0.25分,每学期加到5分或扣到0分为止;报考教师的优秀率达到该年级该学科县优秀率计1.5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每学期加到3分或扣到0分为止;报考教师的及格率达到该年级该学科县及格率计1.5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每学期加到3分或扣到0分为止。
(2)小学一至五年级的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六年级的教师查看小考成绩的平均分。
计算时对照该年级该学科全县平均分计分。达到县平均分得5.5分,每高出1分加0.55分,每低1分扣0.55分,每学期加到11分或扣到0分为止。
(3)报考教师若任教同一学科多个年级,取所有任教年级的平均得分计算;若任教多学科,报考初中岗位的只取报考学科的成绩计算,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取实际任教学科的平均得分计算(限小学语、数两科),报考小学英语岗位的只取英语教学成绩,不取任教的语文、数学教学成绩。
(4)因受组织上工作安排或正常休假(如借调、病假、产假、小学教师任教幼儿园、民办高中任教等),导致其没有完整的近三年教学成绩者,按以下方式计算其教学成绩:①报考教师只有所报考学科两年教学成绩者,另一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②报考教师只有所报考学科一年教学成绩者,另两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分别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③报考教师若三年都没有所报考学科教学成绩者,三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分别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
同一学年的两个学期中因正常原因交班接班的,任教时间(不含寒暑假,下同)不满7个月的不计算教学成绩;达到7个月不满9个月的可以计算教学成绩,也可不计算教学成绩(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由报考教师本人确定;任教满9个月及以上的必须计算教学成绩。
(三)学校评价
学校评价满分为3分。由学校班子成员对报考教师近三年的工作表现评分,班子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人评分的平均分。
(四)奖励加分
1.村小、教学点从教经历加分
报考教师从教以来,凡在村小任教满一学期加0.25分,在教学点(限一师一校)任教满一学期加0.5分。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此项加分2分封顶。
2.综合荣誉加分
凡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7种荣誉称号,按以下分值加分: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同一年度获同一奖项,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年度,不同奖项可以累计加分。此项加分2分封顶。
3.优课赛获奖加分
凡教师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优课(高效课堂)赛中获奖(须加盖公章),按以下分值加分:
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优胜奖按三等奖加分。同一年度同一活动获奖,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年度不同活动获奖可累计加分。此项加分3分封顶。
报考体育岗位的,近五年内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运动会等业务比赛中本人或指导获奖参照上述标准加分。此项加分6分封顶。
4.班主任工作加分
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计0.3分,班子成员、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中小学班子成员兼任班主任的可重复加分。此项加分2分封顶。
以上获奖加分的证书(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教培办核算教学成绩时间截止到8月10日下午5:30,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10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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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芙蓉中心小学办公楼。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其中任教工作简历填写从参加工作至今的完整经历)。报考时只分学科岗位,不具体到各学校学科岗位,比如报考小学语文,只需要在报考岗位栏目填写“小学语文”,而不能填写“实验二小学语文”。学校审核属实后,若符合报考条件,在报名表上填写“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加分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不含部分学校设立的副班主任),学校班子成员(有发文任命的)和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⑥报名费200元。以上材料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过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①-④顺序装订。不接受电话、微信、邮件报名及提交材料。
4.选调岗位数5人及以下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2及以上方可开考,选调岗位数5人以上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各项加分材料进行审查统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相关学校签字盖章的负责人通报批评。
(四)加分公示
笔试前将报考者的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情况在万安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报考教师所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期间将有反映的情况及时核实并告知当事人,公示期结束后再举行笔试。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4日。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15日。地点:万安二中(新校区)。
(六)公示、选岗、确定选调人选
1.笔试后将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得分、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四项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岗位等额预录取。若出现末位总分并列的,则录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还相同,则录取教学成绩高者,若教学成绩还相同,则录取教龄长者,若教龄相同,则录取学校评价得分高者,若还相同则一并录取。评定总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若有反映并经查实不合格的,按预录取原则递补一次。
2.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岗。该学科只有一所学校有选调岗位的,直接录取到该岗位,同一学科有两所及以上学校有选调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选岗时总成绩相同者按预录取原则确定选岗顺序。凡报名参加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选调考试并进入预录取选岗人员,原则上不得放弃选岗资格,否则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上述选调学校的教师参加选调考试并被录取到他校后,所产生的空缺将根据相应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依次补录。报考教师仍录取在本校的则不占选调岗位职数。
3.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复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及时将选调教师的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二)严明选调工作纪律。学校要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如实核查,为本校开出的证明等材料负责。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电话:0796—5701290
3.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2年万安县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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