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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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治区编办核准2016年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使用空编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办发〔2016〕5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994名在编教师。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414人,定向招聘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185人。详见附件1《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4日至1998年12月4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1《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3)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种类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4〕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岗位人员,要求须是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同时,报考各旗县区定向岗位的要求是在本旗县区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或本旗县区户籍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截止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赤峰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发布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image.cfpta.com.cn)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⑴报名方式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image.cf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市本级学校招聘教师考试工作与旗县区招聘教师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⑵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报名共分两个阶段,“定向岗位”和普通岗位分开报名。
定向招聘六类项目人员及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报名时间:2016年12月4日9时整-2016年12月6日17时整。
报考普通岗位时间:2016年12月10日9时整-2016年12月14日17时整。
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为避免网络拥堵,尽可能提早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使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详细填写本人的报考层次、岗位;本人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试卷语种等信息;并注明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后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在报名截止前要及时修改。
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牢记。
⑶报考资格网络初审时间安排:
报考定向招聘六类项目人员及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网络初审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整-2016年12月7日17时整。
报考普通岗位网络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1日9时整-2016年12月16日17时整。
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旗县区的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咨询。
⑷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将其定向岗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调整后的岗位,将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市、旗县区教育局申请,经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⑸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两科),合计报名考务费12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
交费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请不要在网上缴费,具体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16年12月17日—12月19日到报考岗位地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12月17日—12月19日到报考岗位地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对于已经审核确认减半收取考务费的考生,需2016年12月17日-12月19日在审核地现场缴费,对于已经审核确认免收考务费的考生不需要网上缴费。
(三)笔试
⑴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16年12月23日9时至2016年12月28日17时登录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⑵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张试卷,每张试卷总分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报考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报考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⑶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学
下午14:30-16:30教育心理学
⑷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全市有招聘计划的旗县区均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所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所在区域,参加松山区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⑸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2+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于2016年12月20日-12月22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区教育局进行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⑹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1月20日后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面试资格复审
⑴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报考岗位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名单于2017年1月20日后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⑵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学校及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2017年2月10日—2月12日到报名地区教育局人事股(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image.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⑸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⑴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报考者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教师岗位报考者的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实施。市属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布。各旗县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由旗县区自行确定。
⑵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⑶报考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须使用蒙古语。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使用汉语。招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总成绩占4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⑴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旗县区学校招聘教师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⑵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旗县区中小学校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教师需求情况,统一落实考生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间,市教育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image.cfpta.com.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476-8333656、8825147
旗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红山区教育局 8882322
松山区教育与科技局 5867707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2831707
林西县教育与科技局 5350812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7235729
巴林左旗教育局 7862696
巴林右旗教育和科技局 6230599
翁牛特旗教育局 6360360
喀喇沁旗教育局 5822236
宁城县教育局 4230070
敖汉旗教育局 590235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8332636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33110、15704760110(赤峰市教育局监察室);
本简章由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1.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务费减免申请表。
赤峰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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