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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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促进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及时稳妥就业,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面向开州区户籍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业全日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上述两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5)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报考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报考
1.须为2014—2016年毕业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2.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户口须在开州区(原开县)辖区内。对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在本次报考时户口尚未迁回开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报考时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
3.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报考对象须为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1)就业部门确认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人员;(3)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4)残联确认的本人残疾人员;(5)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4.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良好。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6.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8.聘用后愿意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在开州区至少服务满6年及以上。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报考
1.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良好。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3.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5.聘用后愿意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3年、在开州区至少服务满6年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为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名时已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但不能在报名开始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023-85920105(开州区卫计委)。
3.报名事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络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登录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image.kxhrss.gov.cn,网址下同)后,按其报考的招聘类型,分别下载《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在贴照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对象签字确认后,提交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因招聘指标无法递减取消招聘的岗位,退还报考人员的笔试考务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的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在本次报考时户口尚未迁回开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原件)。
(5)报考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类型,出具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零就业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2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3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4属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残联确认的残疾证;○5属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重庆市政府确认并加盖鲜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6)区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地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简章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开考比例。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2016年9月15日下午16: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逾期不再改报。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7月27日发布的考试大纲(http://image.cqhrss.gov.cn/c/2016-07-27/495968.shtml)为准。
《专业科目知识》主要测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岗能力等。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科目知识》×70%。
(三)面试。各岗位面试比例为1:2。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招聘指标(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
在笔试结束至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岗位只有1名考生实际参加面试,则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0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面试组考官评出的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次日公示。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知识》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录用普通公务员的体检规定和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可申请复检一次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时,按照考生的属地管理权限,须提供纪检监察、公安、计生等部门关于考生有无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违反计生政策等记录的书面审查意见;同时考察组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时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经考察及考察复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image.cqhrss.gov.cn)、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image.kxhrs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考试总成绩、户籍、贫困毕业生的贫困种类、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则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先后顺序。
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用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定岗等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在开州区服务满6年及以上才能申请向区外流动,否则解除其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对应专业的执(职)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资格或人事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除《简章》中已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聘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与本次招聘有关的相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image.kxhrss.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及时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所提供的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联系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023-85920105(开州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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