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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陵县专项公开考聘代课教师简章
根据乡镇中小学教师需求实际情况,经研究,2016年度计划从县内原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任教教师中专项公开考聘80名代课教师到乡镇中小学任教。现将考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
2000年1月1日后离开本县公办学校到本县民办学校任教,至2004年底前未回原单位工作的原正式在编教师。
(二)考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3、已在本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且离开公办学校后养老保险金缴纳无间断;
4、报考初中岗位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
二、考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专项公开考聘乡镇中小学代课教师80名。
分小学、初中两个学段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明确任教学科(原则上以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准。小学学科包括: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品生品社、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学科包括: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思想品德、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信息技术)。
具体学段(小学、初中)岗位计划根据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终确定的报名人数比例确定(计算办法:考聘计划80÷报名总人数×学段报考人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按以上计算办法,终确定的学段岗位计划数将在报考人员公示期满后公布。
三、考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规定的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公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分配介绍信、查档证明等);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人社部门出具的离开公办学校后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5)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
(6)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及指纹,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3、分学段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桃李路中段)
(二)资格审核
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审核,确定具体符合考聘范围和条件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学常规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学段(小学、初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3天。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桃李路中段)
(四)体检和考核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选岗
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学段(小学、初中)岗位分学科(报名时确定的任教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聘用单位及岗位于选岗前公布)。
四、有关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考聘资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相关公示公告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admin.lanling.gov.cn)人社局栏目和兰陵教育网(http://admin.lledu.gov.cn)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专项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兰陵县公开专项考聘代课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兰陵县教育体育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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