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至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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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新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22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大专和本科学历要求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实施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和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image.xinxiangxian.gov.cn)发布公告。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经济开发区客运站南200米路东),联系电话:0373—5085970、0373—5085980。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类别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或者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填写《新乡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名者可重新选报,不愿重新选报或者不能重新选报的,凭本人身份证退还报名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这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报名考务费不再予以退还。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新乡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岗位(专业)类别分类造册。
考生于2016年7月30日凭个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单据到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艺术设计、新闻编导、农业、畜牧、建筑设计、医疗、防疫、财经会计、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乡县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乡县农村任职且目前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新乡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多加10分,须在2016年7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20房间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类别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用人单位为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等综合能力;也可以结合专业命题答辩,考核应试者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县一中和县教体局所属学校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课堂组织、板书水平、授课效果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作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作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报名时非本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的岗位(专业)类别或实际工作需要分配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
这次招聘工作由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者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新乡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新乡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新乡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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