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九江瑞昌市招聘教师(含特岗)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6〕2号)、《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及《江西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瑞昌市2016年招聘教师(含特岗)的笔试第一批入闱人员和调剂入闱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2)。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18日—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7月18日资格审查对象:城区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农村特岗初中岗位入闱人员。
7月19日资格审查对象:农村小学教学点以及农村特岗小学岗位入闱人员。
三、资格审查地点:瑞昌市第二中学综合楼(赤乌中路2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可委托办理):
(一)属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 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材料(证明样式见附件3),及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5.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证明,要求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层次和学科);
6. 已婚考生由属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未婚考生由属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 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考生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地户籍证明材料也可);
8. 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属在职教师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 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请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岗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
8. 已婚考生由属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未婚考生由属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9.正式在编教师,需在原单位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和任教经历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5);
10. 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考生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地户籍证明材料也可)。
11. 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三)限本省统一招募的2016年及以前服务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 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服务期满后的正式在职教师,需在原单位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和任教经历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5);
7. 服务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农村特岗教师,需提供服务期满的合格证书;(其中,2016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考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2016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考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2016年服务期满的农村特岗教师考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8. 已婚考生由属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未婚考生由属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9. 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五、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入闱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结果和递补情况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瑞昌教育网公布。面试公告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七、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电话号码有变,请于7月12日前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瑞昌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79242312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18370295130)。因考生电话不畅通导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瑞昌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昌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