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6日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4日上午: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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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解决部分学校缺编问题,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凤编【2013】12号)、《凤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凤教体字【2016】136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凤阳县2016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部分中小学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26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4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学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5、具备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校长签字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国家、省、市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10分;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加5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2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3)国家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课堂大奖赛一等奖及以上加10分;省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课堂大奖赛一等奖加5分;市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加2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1)、(2)、(3)项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选调公告和选调分科计划表等信息于2016年7月7日在凤阳政府网网站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体局北一楼人师股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实行定向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校审核同意签章的《凤阳县2016年部分学校选调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4、报考人员务于2016年7月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在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7月24日上午:8∶30~10∶30
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加分分值随笔试成绩一起公示。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学科选调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高分和1个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30%)与面试成绩(占70%)的合成成绩加上加分分值。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4、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报考学科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教龄长短顺序确定,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考察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体局相关人员联合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根据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经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①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的;
④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政府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被选调人员调入新单位后,一律按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不得超岗位聘用。
五、纪律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30862(县教体局监察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体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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