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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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其中小学教师岗位35名(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5名,体育2名,美术3名,音乐1名)。
中学教师岗位15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体育3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6月24日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image.xcdcq.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1.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许昌市东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照片)。
并交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全日制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报考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者的报名表、照片及有关证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8: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到许昌市东城区人社局21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
该岗位取消,岗位取消人员可到教育局229室改报其他岗位。
4.在东城区服务期限满1年以上、不满3年的的临时聘用教师,笔试成绩总分加2分;服务期限满3年以上的临时聘用教师,
笔试成绩总分加3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 1日18:00前将身份证及证明原件(需加盖学校及教育局公章)提交到许昌市东城区人社局216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
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招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中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
、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20日8:30至10:30测试。
2.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7月27日8: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局216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
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天缺考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
,不予招用。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
面试人员较多需分组面试的学科,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人员,经人社局审核后,在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拟招人员名单。
新招人员在接到招用通知后,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
,取消其招用资格。新招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参照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执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
七、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东城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许昌市东城区招教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许昌市东城区2016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许昌市东城区招教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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