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整合工作的需要,经漯河市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部分初中和小学教师。
一、选调计划
漯河市教育局所属三所中小学校2016年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56名,其中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初中部30名,漯河市实验中学7名,漯河市实验小学19名(具体专业、人数及要求条件见《2016年漯河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全市教育系统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在编在岗教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调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16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漯河市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学校,报考学科应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
4.获得的各种表彰奖励证书;
5.《2016年漯河市市直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后填写打印两份)
6.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和其他舞弊行为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学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个别学科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四、考试形式
本次选调教师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若某一学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大于5:1.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终成绩。面试包括讲课和答辩,讲课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法,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并在讲课后,就教学和学生管理问题进行答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二)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三)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时,按报考同一职位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漯河教育网为本次选调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选调各环节期间务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选调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简章由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5—5582770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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