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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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易政办[2017]3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高中教师,经选聘已录用57名。按照文件规定,应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26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一、招聘方式、原则(一)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名额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6名。三、招聘范围及条件(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与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选招聘岗位信息表);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1、现役军人;2、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5、易县特岗教师。(三)不得应聘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一)公告发布: 2017年8月14日至 2017 年8月22日期间,保定人社局网站(image.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image.y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由教育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报名地点在易县人社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签字。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统一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德育、教师心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方案另行制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高分,去掉一个低分取其平均分数,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3、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层次较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四)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在学校体检合格的,须将体检表提交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 (五)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由于在体检、考核阶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取消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分数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五、聘用审批(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入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列县教育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附件1:《易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易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联系电话: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易县人社局 易县编委办 易县财政局 易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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