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小学语文 | 5 | 初中语文 | 2 |
小学数学 | 3 | 初中社政 | 3 |
高中音乐 | 1 |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学历及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7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户籍不限人员: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各报名对象需事先在学信网实名制注册账号,并牢记账号(一般为手机号码)和密码,以备报名现场进行电子毕业证书的查询和确认。学信网注册网址: 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preregister. action?from=archive-login
(二)年龄要求
①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②对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7日后出生)。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中音乐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可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报考学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
3.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相符。
4.本县教育系统原在编后离职的人员,离职3年内不得报考。
5.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共1 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大楼三楼301会议室(龙兰路151号)。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龙游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现场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若是师范类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交纳考务费40元(低保户凭有效证明免交考务费)。
5.领准考证:各报考对象可于7月28日下午3:00——5:00到教育局人事科或7月29日(考试当天)早上8:30前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龙游县第三中学门卫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6.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9:00——11:00,地点:龙游县第三中学)。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2.面试: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及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云平台(http://ly.zjer.cn/)”、“龙游智慧教育订阅号”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7月30日;地点:龙游县第三中学。请考生于7月30日上午7点前到考点报到。面试按照报考学科分组进行。文化课学科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教学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答辩等(详见附件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
(四)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第二批招考正式入围考察人员不得参加上一批次公开招考的替补)。
(五)聘用:在对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进行复审通过后,对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教育信息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在龙游县教育系统低服务期限需满5年。对见习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龙游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云平台(http://ly.zjer.cn/)”、“龙游智慧教育订阅号”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三)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四)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060。
五、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3:龙游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时提交材料目录.doc
附件4:龙游县2017年第二批新教师招考面试相关事项.doc
龙 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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